鄂州市湿地自然保护中心,办公室地址位于古铜镜之乡鄂州,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,于1949年10月01日在鄂州成立,我中心主要提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政策。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,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。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,组织环境监测,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。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。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。在不影响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,组织开展参观、旅游等活动。涉及到梁子湖、洋澜湖等范围内行政执法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。